云南佛学院召开2021年第二次院务会议

2月28日,云南佛学院召开2021年第二次院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全省两会精神、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会议精神。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脱贫攻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赓续传承了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015年党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这次修订《条例》,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对于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表述作了完善。民族工作方面,强调了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宗教工作方面,强调了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2月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公布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完善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行为,明确宗教教职人员权利救济渠道。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管理。规定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行政管理,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教育、培养、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方面的职责。强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化管理。会议要求全院师生抓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全院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在广大信教群众中加以宣传,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推进学院工作规范化管理。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两会精神、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动云南佛学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结合工作实际,全院师生要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政治定力,发扬三牛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学院办学水平,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对做好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来源:云南佛学院

文:王增文 

图:雷冰玉

编辑:雷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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